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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担社会责任,减少非开挖工程施工噪音污染
- 来源:非开挖事业部
- 作者:黎丽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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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非开挖工程施工过程中难免会产生噪音及振动,我项目部将尽力采取有力措施减轻噪音及振动,最大限度减少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。
2、加强施非开挖工机械驾驶及操作人员管理,挑选熟练操作工人,加强教育,杜绝野蛮作业,避免产生人为的施工噪音及振动。
3、选用性能优良的机械、安装消声器,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,减少噪音对居民的影响,加强对较近建筑物的监测,对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。
4、工地的施工非开挖机械要加强维护保养,保持良好的运行情况,降低噪音,减少振动。
5、严格控制各种施工机具的噪音,对不符合噪音及振动标准的汽车、机械严禁使用。
6、对本工程中产生的振动、噪音的夯实机、挖掘机、发电机等施工机械,为避免产生过大的振动造成损害,因此挖掘及发电机尽量安排在白天施工,以减少影响。
7、发电机、空气压缩机等噪音、振动源设备的设置要远离民居,在使用过程中,严格采取有效的隔音措施,并将噪音源作单独的围闭隔离。
8、施工车辆行使中禁止按喇叭,挖土机装卸车时,要轻装慢卸,减少声响。
9、产生施工噪音、振动的工序,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。
10、施工作业时,必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,晚间施工不得超过22 点,不得早于6 点,需夜间施工,先申请报批,待批准后,严格按照夜间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,要考虑不影响居民夜间休息。
11、严格执行广州市夜间施工规定,尽量减少夜间施工,若为加快施工进度或其它原因必须安排夜间施工的,必须先到城管大队办理“夜间施工许可证,禁止夜间使用高噪音、高震动的设备,减少对附近居民的影响。
12、禁止工人夜间施工时大声喧哗吵闹。 非开挖事业部 黎丽明/撰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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